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在技术创新、技能研修、带徒传技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绩溪县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现就2023年度绩溪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条件
(一)申报技能大师条件。技能大师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县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在市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高技能人才;
3.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能水平,在本行业(领域)工作15年以上,技术革新成果显著,经济效益明显;
4.具有行业公认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二)申报单位的条件。申报单位总体技术含量较高,技能人才比较密集,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依法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目标责任制,将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交由领衔的技能大师组织实施;建立了以师带徒培养制度。
二、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申报认定绩溪县技能大师工作室需一式两份报送下列材料:
1.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申报单位申请报告。包括申报大师工作室的职业(工种),技能大师简介及近年主要业绩贡献,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制度和计划目标,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单位申报的还需提供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等。
3.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申报人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复印件。
5.各乡镇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推荐情况的函。
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应以企业名义申报,并附企业与基地签订的合作共建协议方案。鼓励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岗位需要,建设多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发挥各工种领域技能大师的团队作用。符合条件的,可分年度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专家评审认定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委会对候选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实行无记名票决制。对通过专家评审,拟认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将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确认,并按统一规格制作牌匾,向项目单位授牌。经认定的绩溪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县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技能大师工作室对技术攻关革新、先进技术推广、技术窍门和绝技绝活传承、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在本辖区、行业领域宣传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认定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和规定条件积极推荐,并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材料。
绩溪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认定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具体政策请咨询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电话:0563-8151373。
附:绩溪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申请表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