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计划,扎实开展我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基地建设,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和宣城市教体局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宁国市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申报认定工作,并将建立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基地推荐目录,供全市中小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活动选择。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计划,扎实开展我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基地建设,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和宣城市教体局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宁国市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申报认定工作,并将建立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基地推荐目录,供全市中小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活动选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范围内,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均可由其法人单位提出,申报宁国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已被宣城市教体局公布为宣城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的自动成为宁国市级研学基地,此次不再申报。自2021年起,已认定为宁国市级研学基地的,方可申报宣城市级研学基地。

二、申报类别

参照宣城市教体局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课程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申报研学旅行基地分类如下:

1.优秀传统文化类。包括旅游服务功能完善的文物保护单位、古籍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坚定学生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2.革命传统教育类。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等单位,引导学生了解革命历史,增长革命斗争知识,学习革命斗争精神,培育新的时代精神。

3.国情教育类。包括体现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成就的美丽乡村、传统村落、特色小镇、大型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了解基本国情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激发学生爱党爱国之情。

4.国防科工类。包括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海洋意识教育基地、科技馆、科普创新基地、科技创新基地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掌握科学方法、增强科学精神,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和国防意识。

5.自然生态板块。包括自然景区、城镇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文化遗产地、示范性农业基地、生态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基地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树立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

三、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应具备独立法人资质,证照齐全;应避免人口密集、周边娱乐场所密集地区;原则上开办两年以上,无任何安全事故;要有单团接待500人以上学生团队的能力。

2.场地条件。要有专业的研学活动场地,确保学生活动设施的安全,特种设备需具有主管单位的检测验收报告;如有食堂,应有市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实行营养配餐,用餐卫生、快捷,食堂、食品、饮水管理规范、安全。

3.课程设置。要将研学实践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突出祖国大好风光、民族悠久历史、优良革命传统和现代化建设成就,根据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研学实践目标,围绕宣城市规定的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国防科工、自然生态等五大板块的一项或多项内容,开发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

4.管理团队。配齐管理人员、活动策划人员、讲解员和服务人员等,保障研学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5.师资团队。要有为学生提供课程服务和动手实践活动的研学导师,负责学生的研学实践课程教学指导、生活管理、综合评价和服务保障。

6.场所科学。便于集中管理。便于承运汽车安全进出、停靠;有健全的公共信息导向标识,有安全逃生通道,能为学生开展各类型课程的场所提供全程安全监控体系。

7.安全保障。制度保障完善。要建立研学实践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包括《研学实践指导教师安全培训计划》《研学实践餐饮安全管理办法》《研学实践乘车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安全须知》和《研学实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研学旅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管理责任落实,安全员要定期检查基地设施设备的安全。活动过程中安全管理流程完整、监管有序,做到活动前有安全辅导、活动中有安全监督、活动后安全疏散等。意外保险规范,组织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8.收费管理。实行门票优惠政策,爱国主义教育场馆(区、点)门票按照规定费用全免,其他场馆(区、点)、基地门票优惠价格原则上低于社会旅游团队价格和学生门票的价格;收费标准

有公示。凡与第三方承办机构(企业)合作的,必须签订合同,研学项目、服务和时间长短一致的,收费标准必须一致。

9.评价管理。研学实践活动结束后,基地要及时组织研学导师对学生活动进行综合评价,对课程开展进行总结,并形成研学实践总结报告,提交学校备案。

四、申报资料

1.申请报告、申报表及自评表;

2.资质证照正本、副本(含工商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基地概况;

4.课程体系;

5.研学指导老师资料;

6.安全保障制度;

7.收费优惠政策及收费标准;

8.基地承接大规模中小学生旅行团队经验(典型案例);

9.主要荣誉;

10.研学实践服务质量承诺书。

五、申报程序

1.书面申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向市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上报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市教体局对申请报送的基地进行资格审查,并就申报单位资质及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分,综合审查优秀者列入考察评估名单。

3.考察评估。市教体局组织专家组对列入考察评估名单的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主要考核申报单位的资质证照、综合实力、经营水平,制度建设、场馆设备、食堂条件、导师团队、课程体系、安全管理及周边环境等内容。并对申报基地予以综合考核评分。

4.结果公示。市教体局根据专家组资格审查、考察评估评分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优秀单位确定为公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我市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并择优推荐2-3个申报宣城市级研学旅行基地。

六、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准备一式两份,需按“申报资料”顺序胶印装订,不胶印者不予受理,原件按同顺序装袋待核。

2.申报材料于2023年11月20日之前报送市教体局教育科(市教体局五楼)进行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谭杰

联系电话:0563-4013269

电子邮箱:171390776@qq.com

七、相关规定

1.宁国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评估验收,结果作为准入和退出的依据。

2.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取得相应资质的,一经查实即永久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报单位负责。

3.基地在组织学生研学实践活动期间,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出现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则移出推荐目录,任何学校不再选择该基地开展研学实践活动。

4.未进入宁国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基地推荐目录的,一律不得承担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

附件:

1.宁国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申报表

2.宁国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自评表

2023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宁国市第二批研学旅行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宁国市人民政府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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