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益农信息社运营水平,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2〕393号)文件要求,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有可持续运营能力且具有农产品电商发展较好的益农信息社,年电商营业额不少于300万元或销售本地特色农产品100万元以上。
索引号: | 11341729MB15605798/202304-00064 | 组配分类: | 扶持政策及解读 |
发布机构: | 泾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关于泾县益农信息社提升能力建设申报的通知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04-18 15:05 |
关于泾县益农信息社提升能力建设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8 15:05 来源:泾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各乡镇: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益农信息社运营水平,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2〕393号)文件要求,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有可持续运营能力且具有农产品电商发展较好的益农信息社,年电商营业额不少于300万元或销售本地特色农产品100万元以上。
二、申报程序
由符合条件要求的申报主体,将申报文本(见附件)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信息股,益农信息社申报需提供清晰反映益农信息社为农服务的照片。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满足要求的益农社给予一定补贴。
三、相关要求
请各乡镇于5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信息股(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黄爱武,联系电话: 2384286。
附件:项目申报文本
泾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8日
关于泾县益农信息社提升能力建设申报的通知-泾县人民政府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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