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数字赋农水平,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2〕393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数字赋农项目资金使用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2023年省级数字农业工厂(以文件、公告为准);2023年市级“未来农场”(以文件、公告为准);2023年数字农业农村应用场景建设(优先选择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获得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实力较强、效益显著的主体建设数字农业农村应用场景。
索引号: | 11341729MB15605798/202312-00006 | 组配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泾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数字赋农项目补助的通知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12-01 08:43 |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数字赋农项目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1 08:43 来源:泾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各乡镇: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数字赋农水平,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2〕393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数字赋农项目资金使用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3年省级数字农业工厂(以文件、公告为准);2023年市级“未来农场”(以文件、公告为准);2023年数字农业农村应用场景建设(优先选择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获得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实力较强、效益显著的主体建设数字农业农村应用场景。)。
二、申报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主体,将申报文本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股,同时提供佐证资料、图片等(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品一标”证书、获奖荣誉证书、有关批文等相关资料)。
三、补助标准
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主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主体给予补助。
2023年省级数字农业工厂原则上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进行补贴且不超过15万元;2023年市级“未来农场”原则上按照不超过1万元进行补贴;2023年数字农业农村应用场景建设原则上按照不超过1万元进行补贴。
四、相关要求
申报材料于2023年12月22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股(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程黎伟,联系电话:2384286。
2023年11月30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数字赋农项目补助的通知-泾县人民政府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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