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宣城市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和《宣城市2023年设施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宣农财﹝2023﹞1号)文件的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涉农企业的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农业农村局> 其他
索引号: 11341729MB15605798/202312-00015 组配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泾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申报泾县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申请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13 17:06    

关于申报泾县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申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3 17:06 来源:泾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按照《宣城市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和《宣城市2023年设施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宣农财﹝2023﹞1号)文件的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涉农企业的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经审核汇总,我县申报贴息金额3.6999万元,其中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贷款贴息资金0.3666万元,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资金3.3333万元。现将申报结果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13日至18日,公示5,如有异议,及时向农业农村局反馈。联系电话:0563-5033328(项目管理股);0563-5034588(纪检监察组)。 

附:泾县设施农业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贷款贴息资金汇总表

关于申报泾县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申请的公示-泾县人民政府

2024-01-3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