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省示范家庭农场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示范家庭农场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皖农合函〔2023〕191号)文件精神,请你们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现就宣州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按省农业农村厅皖农合函〔2023〕19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时间和材料
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合作社示范社于3月27日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含材料影印件)、纸质材料3套报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科。本次省示范家庭农场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时间从2023年3月13日至3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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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示范家庭农场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皖农合函〔2023〕191号); 2、乡镇推荐函。
宣城市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4日您的位置:
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示范家庭农场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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