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有关单位各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中心)

为扎实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打造我县特色农业产业和主推技术示范展示样板,根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个基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分别为水稻种植基地(结合“两强一增”种业企业研发生产基地)1个和茶叶种植基地(生产过程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数字农业工厂)1个。现将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郎溪县境内,依托现有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试验示范基地、家庭农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围绕我县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二、遴选程序

1、申报单位向郎溪县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和评选,每个专业基地确定2-3个基地名单提交县农业农村局;

3、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在提交的名单中择优遴选2个基地,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郎溪县2022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并统一竖立标牌。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基地所属单位属于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基地要拥有自主产权或从认定为基地起土地流转合同期在10年以上(或最少至第二轮土地承包结束);

3、基地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有较强的技术力量,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并与农业科研院校(所)和农技推广机构有技术对接及指导,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4、基地示范展示的产业、技术要聚焦我县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和主推技术,对优质高效绿色技术推广和农业产业升级能够起到积极作用。

5、基地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1、按照项目要求进行基地建设,制定三年建设总方案和每一年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全面落实。

2、明确基地负责人和技术指导专家,规范基地管理,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3、每个示范基地至少与1个农业科研院校(所)紧密对接,能够发挥试验、展示、示范、培训作用。

4、每个基地每年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不低于 4 项,明确专人对每一项技术的试验示范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5、要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定期组织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到基地观摩和学习,每年开展4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

6、基地规范使用资金,实行资金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示范基地确定后,对基地试验示范所需购买的农药、化肥、种子、饲料及试验所需设施等物资给予适当补贴;对于承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现场观摩培训,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六、示范基地申报材料

1、基地申报书一式两份(包括基地面积、基础设施、农机设备、技术团队、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技术负责人、资金预算等基本信息);

2、基地负责人、技术指导专家信息及基地与农业科研院校(所)对接材料;

3、基地建设三年规划方案及当年的实施方案;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示范基地土地自有产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申报单位获得的各种表彰文件证明、农产品质量认证复印件、申请者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七、基地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4月5日。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水稻种植基地申报  县农技服务中心          

李宏兵   18010836633

茶叶种植基地申报  县农技服务中心          

戴  峰   15212735511

 

 

 

 

 

2022年3月14

关于遴选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通知

202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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