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MB197785X7/202108-00017 |
组配分类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1-08-10 09:5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项目,实施,资金,主体,天山,农业,申报,安排,增效,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信息来源 |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
主题导航 |
农业、林业、水利 |
信息名称 |
关于旌德县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化发展茶产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
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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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旌德县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化发展茶产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1〕421号)文件精神,现就旌德县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化发展茶产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程序
有意向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提出书面申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相关专家和人员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和建设内容。
二、申报条件
1、旌德县域内从事茶产业发展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
2、申报主体茶叶种植基地集中连片,面积要求50亩以上;
3、证照齐全,与主体标准对应的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茶叶绿色增效行动。
1、支持采用“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推动低产低效茶园改造,茶旅融合等生态茶园建设,要求集中连片50亩以上,亩均补助500元,计划安排资金30万元。
2、鼓励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生产加工关键技术及模式攻关,进行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有机肥替代化肥、夏秋茶资源利用、“机器换人”等绿色增效试验示范,计划安排资金40万元。
3、茶叶加工生产线清洁化、连续化、自动化、标准化改、扩建,全面提升生产加工水平,带动周边茶农持续增收,推动茶产业提质增效,计划安排资金50万元。
(二)“旌德天山真香”区域共用品牌行动。
4、支持条件成熟的茶叶经营主体赴省外销区开设连锁销售门店,统一标注“生态徽茶”及“旌德天山真香”公用品牌,计划安排资金10万元。
5、鼓励在交通要道、主要旅游景区景点竖立“旌德天山真香”区域公用品牌进行广告宣传,计划安排资金15万元。
以上建设内容省级奖补资金原则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金额(当年实际验收)30%,单个主体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全部补助资金按照各项目内容实施情况统筹调配。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单位、实施地点和规模、建设内容和完成期限、项目投资规模及投资构成、项目实施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单位,仅需提交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企业法人无违法犯罪证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证明材料。
4、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其它项目实施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五、申报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至2021年8月2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晓宁,联系电话13866964932)
特此公告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