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9MB15605798/202109-00063 |
组配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泾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1-09-22 15:2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关于组织申报泾县“涌溪火青产业+金融+科技”试点项目的通知,其他 |
信息来源 |
泾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导航 |
农业、林业、水利 |
信息名称 |
关于组织申报泾县“涌溪火青产业+金融+科技”试点项目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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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泾县“涌溪火青产业+金融+科技”试点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茶叶经营主体:
为加快“涌溪火青产业+金融+科技”试点项目建设,根据第一次申报评审情况,现组织第二次公开申报。现就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县域内以生产涌溪火青茶叶为主,统筹兼顾生产泾县兰香茶的县级以上龙头企业、县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
二、申报内容
1、生态观光茶园建设项目;
2、涌溪火青茶加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具体项目申报要求见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
三、申报材料
1.各申报主体按要求填写《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附件2)
2、申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承包合同或自主产权复印件,项目实施单位承诺书;
3.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申报材料经所辖乡镇审核并加盖公章,于2021年 9月30日前报送至县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经作站。逾期不报或申报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2384301
四、申报要求
1.对已获得省、市、县财政资金扶持建设内容相同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因农产品质量问题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得申报;
3.项目建设不得违反环保和土地有关政策。
附件1: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1生态观光茶园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2涌溪火青茶加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附件2: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泾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2日
附件1-1
生态观光茶园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茶旅一体化建设)
一、项目资金投向
生态观光茶园建设。包括茶园休闲步道、观光亭、茶事体验馆、生态停车场、生态厕所、标识标牌、垃圾箱等茶旅设施。
二、项目扶持对象
全县名优茶区县级以上茶叶龙头企业、县级以上示范茶叶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三、扶持资金规模和标准
1、规模:2020-2021年期间新建的茶旅设施,总投资50万元以上,茶园连片面积达到100亩以上;
2、补助标准:茶旅设施投资总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补。计划安排专项资金36万元,按投资规模从大到小补助,补完为止。
四、申报材料
1、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2、100亩以上连片茶园土地承包合同或自主产权复印件;
3、生产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件1-2
涌溪火青茶加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申报指南
一、项目资金投向
涌溪火青、泾县兰香茶叶加工设备升级改造。包括建立清洁化加工流水线,完成关键工序自动化升级,加工环节设备更新升级。
二、项目扶持对象
县域内从事涌溪火青、泾县兰香茶生产的县级以上茶叶龙头企业、县级以上示范茶叶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三、项目申报条件
1、拥有专用的清洁化茶叶加工厂房,厂区布局合理、生产卫生清洁;
2、茶叶加工设备总投资20万元以上。
四、扶持资金内容和标准
1、内容:茶叶加工设备升级改造;
2、补助标准:补助标准按设备总投资额的不高于50%给予一次性补助(以扣除农机购置补贴后的实际支付金额计算),计划安排财政专项资金113.75万元。
五、申报材料
1、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2、生产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件2 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申报部门 项目申报日期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二、项目评审论证表
三、申报项目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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