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打造我区特色农业产业和主推技术示范展示样板,根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4个长期稳定的基层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原则上3年内不予调整和变动),其中,粮油产业基地1个、畜禽养殖基地1个、水产养殖基地1个、蔬菜产业基地1个。现将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宣州区境内,依托现有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试验示范基地、家庭农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围绕我区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二、遴选程序
1、申报单位向宣州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和评选,每个专业确定1-2个基地名单提交区农业农村局;
3、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在提交的名单中择优遴选4个基地,经区农业农村局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宣州区2021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并统一竖立标牌。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基地所属单位属于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基地要拥有自主产权或从认定为基地起土地流转合同期在10年以上(或最少至第二轮土地承包结束);
3、基地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有较强的技术力量,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并与农业科研院校(所)和农技推广机构有技术对接及指导,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4、基地示范展示的产业、技术要聚焦我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和主推技术,对优质高效绿色技术推广和农业产业升级能够起到积极作用。
5、基地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1、按照项目要求进行基地建设,制定三年建设总方案和每一年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全面落实。
2、明确基地负责人和技术指导专家,规范基地管理,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3、每个示范基地至少与1个农业科研院校(所)紧密对接,能够发挥试验、展示、示范、培训作用。
4、每个基地每年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不低于 4 项,明确专人对每一项技术的试验示范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5、要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定期组织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到基地观摩和学习,每年开展4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
6、基地规范使用资金,实行资金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示范基地确定后,对基地试验示范所需购买的农(兽)药、化肥、种子、饲料及试验所需设施等物资给予适当补贴;对于承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现场观摩培训,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六、示范基地申报材料
1、基地申报书一式两份(包括基地面积、基础设施、农机设备、技术团队、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技术负责人、资金预算等基本信息);
2、基地负责人、技术指导专家信息及基地与农业科研院校(所)对接材料;
3、基地建设三年规划方案及当年的实施方案;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示范基地土地自有产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申报单位获得的各种表彰文件证明、农产品质量认证复印件、申请者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七、基地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5月12日。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粮油产业基地申报 区种植业局 杨德三 18056338996
畜禽养殖基地申报 区畜牧局 黄晓翔18756358057
水产养殖基地申报 区水产局 姜再胜18324968960
蔬菜产业基地申报 区菜办吴 鹏18792283965
宣城市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3日